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将于2011年11月5日—9日在杨凌召开,为确保展台布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参展单位、施工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执行,确保安全。
特装展台布展
一、布展时间
10月25日—11月3日 每天8:00-18:00
说明:鉴于11月4日 9:00-17:00期间预展(不对参展商、观众开放),各参展单位须于11月3日18:00前结束布展工作(含展台拼装、展品摆放等)。
二、布展施工手续
(一)资质和图纸审核。参展单位展台需要进行特装的,无论是自行施工还是委托专业公司施工,请在2011年10月20日前向各业务员提供以下资料,由展览部统一审核,展馆现场办实施。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展台正面、侧面、展品布置、特装展位设计效果图各一份(彩色);
3、特装展位的设计平面图、施工平面图各一份(带标示并注明尺寸);
4、特装展位的设计电路图一份(标明用电负荷);
5、特装布展所使用材料的防火检验证明及产品合格证;
6、现场安全防火负责人名单及公司法人证件的复印件和现场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
7、设计、现场电工和其他技术工种的工作人员,需提交国家颁布的有效技术证件的复印件。
(二)进馆布展程序
1、特装布展单位持特装参展单位介绍信,经特装审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到经济核算部(展览局207室)缴纳用电安全押金1000元和布展安全及垃圾清理押金500元。(用电安全押金1000元,电费收缴方式为1.20元/度,展会结束后(11月10日—11月12日)由现场办核算确认,从用电安全押金中扣除。如出现用电安全事故,不退还押金,视情节确定赔偿;预交布展安全及垃圾清理押金500元,展会结束后无破坏、无垃圾全额退还)
2、特装布展单位施工人员持缴费票据到相应展馆现场办报到,办理进馆登记手续。
3、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第十八届杨凌农高会特装施工安全责任书等文本。
4、预交布展证押金:10元/个(11月3日布展结束后如数交回布展证,押金全额退还)。
5、施工单位缴纳上述费用后,领取并佩戴布展证方可进馆布展。布展接电由施工方准备电线,现场办提供电源接口。
三、布展管理规定
1、特装应严格在划定区域内进行,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布展期间,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核发的布展证,服从并配合场馆现场办的管理。施工中发生意外时,施工单位及时与现场办联系。
2、所有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在展览部规定的布展时间内进馆施工。需要加班时, 18:00前需向所在展馆现场办递交加班申请,经现场办确认,预收加班费用(19:00起计加班时间,收费标准为50元/小时,超30分钟按一小时计费)后方可施工。
3、严禁施工单位携带电锯、电刨、电焊机、压力容器、基础性木料进馆布展,所有特装构件必须提前制作完成。布展期间,馆内只允许进行组装施工,禁止大规模的锯、刨、裱、油漆等二次加工制作。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携带标准展具进馆。
4、严格按照组委会规定的限高高度(C馆、B馆特装展位的限高为6米,A馆一楼限高为4米,二楼天花板处限高为2.5米,若有天花板的展厅,展台与天花板之间必须留有0.5米以上的间距,搭建展台须距建筑物墙体60厘米以上)进行特装搭建,超高特装展台一律不得进馆布展,特装展位必须具备稳定、牢固、安全的结构基础,严禁借用展馆顶部设施进行特装牵引。
5、特装展位施工必须使用阻燃材料。可燃材料必须进行防火处理,木质结构背板必须粉刷两遍以上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涂料。制作灯箱时应留有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不与箱体接触。电器安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专业规范。
6、货车进馆必须走现场办指定的货物通道,搬运货物和施工人员乘货梯或走踏步楼梯,不得使用自动扶梯。
7、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动原有水、电、气等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挪动消防设备和器材等设施;不得遮挡消防器材、配电箱、紧急出口指示等,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参观通道、紧急出口、卫生间等的使用。不得在展馆的门、窗、柱、地板、天花板等处钉钉子、凿洞、悬挂和张贴涂写。未经许可,不得在展馆内悬挂旗帜、气球、风筝、横幅、条幅等物品。
8、参展单位委托的施工单位为布展期间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特装参展单位和特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管理,确保布展施工安全。
违反以上规定者,限期整改,由此引发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相应责任,并向所有参展商进行通报。
标准展位展台布展
一、布展时间
11月1日—11月3日 每天8:00-18:00
二、进馆布展程序
参展商佩戴参展证进馆布展。
三、布展管理规定
1、不得在标准展位的展板及铝料上钻、钉、刮、磨或刷油漆。
2、不得自行接驳电线和用电设备。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展位以外区域张贴悬挂宣传品。展位内不得使用双面胶直接在展板上粘贴宣传品,如确实要使用双面胶,必须以透明胶带作为中介物。
温馨提示:
汽油、黑色火药以及放射性的、有毒的、化学的、高度易燃的或腐蚀性的物体或装置严禁进入展馆。
打火机、火柴、明火、煤油灯、酒精灯、酒精炉、烹调用具、炉灶、烤箱等物品禁止进入展馆。若因展示需要,需提早在各展馆现场办办理准入手续。
第十八届农高会组委会展览部
组委会报人托的 2011-10-17